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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彭山尖子山航电纽带22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设备检验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09 05:18:42 来源:新闻中心

  依据水土保持法令和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川水函〔2018〕887号等有关文件规则,眉山彭山尖子山航电纽带220千伏送出工程于2025年12月在眉山市彭山区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进行了竣工检验。

  检验组以为:本项目在工程建造中比较注重水土保持作业,执行了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造资金,有用地防治了水土流失。对建造期防治职责范围内的水土流失进行了管理,工程的开挖(填筑)面、地表等根本得到了整治,采取了水保办法,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用操控。水土保持设备整体达到了国家水土保持法令和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程标准、规则要求,质量合格。赞同经过竣工检验。

  我公司(葛洲坝(眉山)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付编制单位完成了眉山彭山尖子山航电纽带220千伏送出工程《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现将该陈述向社会进行公示,从发布之日起20个作业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大众如有贰言,可向我单位或报备机关进行反映,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和回答,详细公示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