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8-04 10:43:03 来源:服务项目
根据2019年区党工委第1次委员会议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项目竣工水保验收事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该方案作为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督监管工作方案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区党工委会议精神,打好我区水土保持改革创新战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探索创新水保行政监督管理方式,规范水保执法行为,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了防止大面积水土流失发生,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主体水保责任,营造水保资源协调发展环境,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健全我区水保监督检查制度。
原则上于每年1-2月制定上半年水土保持检查项目清单,7月制定下半年水土保持检查清单。每年3-6月、8月-12月进行水土保持检查。
1.对进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已开工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来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进行水土保持承诺备案制的已开工项目,2019年实行全覆盖检查,以后视情况,如情况良好,逐步减少检查比例。
通过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项检查、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做现场调查或影像调查等方式开展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促进项目业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主体责任,防止我区大面积水土流失事件发生。
1.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审查及检查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名单,开展我区水土保持“双随机”抽查监督检查;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着重关注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定我区水土保持重点检查项目名单,重点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2.根据“双随机”和重点关注并存的检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需要整改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文相关的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要求的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情形,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
(一)建立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管理,建立评价制度。
加强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水土保持信用监督管理体系,根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有关部门反馈信息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依据市场主体(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依诺履行水土保持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有关信息,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
(1)在监督检查中察觉缺陷,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市场主体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5)在申请水土保持有关行政许可、备案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工程设计、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
(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危险或重大水土流失灾害隐患的;
1.对接工程建设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估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区农发局建立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区农发局水利处记录确定水土保持初步重点关注名单或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并告知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如有异议可于30日内提起书面申辩,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决定。
2.被确定列入水土保持初步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期限半年,半年满取消。列为重点关注名单的项目为每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重点关注对象,如再次检查仍有一定的问题属列入着重关注名单的情形时限累加。
3.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市场主体信息,纳入区统一的信用平台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并上报送国家统一信用平台、记录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4.记为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业主,列入《平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准入特别限制措施(负面清单)》,实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审查准入限制,取消其以后项目承诺备案资格,其已开工项目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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