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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各部门职责分工

发表时间:2025-11-01 04:04:49 来源:服务项目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执行集团党委的决策。

  (二)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与民族宗教管理工作、乡村扶贫(乡村振兴)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一)对集团党委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二)对集团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集团领导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三)对集团党委会、领导班子会和项目推进会要求落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五)不定期对项目参建单位的履职情况做督促检查,对不按合同约定履职的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六)收集行业服务收费信息和造价信息,对非公招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做横向对标,抽查项目预算和结算报告编制工作。

  (九)对部门或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影响项目建设效率,不合理增加项目建设成本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向集团提出处理解决的建议;对部门或个人在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促进项目建设效率提高,减少实际工程造价的提出奖励建议。

  (一)负责党的工作。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

  (四)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根据上级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依法对集团公司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承担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办公会等秘书事务,贯彻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决议。

  (三)负责行政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文书档案保管、安全保密,办公实物类资产和服务类采购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车辆管理、会务服务和对外接待等工作。

  (一)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

  (三)负责集团公司外部人才储备体系及内部人才梯队建设,组织开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和部门主管的选拔任用工作。

  (四)负责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调整,明确各部门职责,指导和审核各部门编制岗位说明书。

  (五)统筹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的薪酬管理。负责对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申报、清算等工作,对下属公司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指导、审核与批复。

  (六)负责集团公司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以及下属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对各级子公司领导班子及集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对下属公司的人力资源工作(含招聘、选任、薪酬、人事档案)进行检查和指导。

  (九)负责制订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员工因公出国培训、指令性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一)负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告。

  (二)编制和执行集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定期提供集团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分析报告。

  (三)负责测算、监控、分析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经济指标;核算、审核、分析集团内各下属公司业绩考核经济指标;配合集团项目竣工决算。

  1.对各类合同、协议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性审查;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汇编。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的普法工作,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检查下属企业财务,查阅下属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及与下属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核查下属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3.检查下属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运营等情况。

  4.监督检查下属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并对其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当下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6.对下属企业董事、高级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或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1.负责集团战略发展规划研究及编制,编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监督与控制;

  2.负责集团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与管理;研究分析集团内部资源和能力状况,研究新业务发展及重大专题。

  3.对接市国资委,负责制定集团年度、任期经营目标,分析集团经营运行信息和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集团经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对接、核对;

  4.负责分解集团战略目标,制定下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办法,牵头制订并下达下属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1.负责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股权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按程序组织、协调投资决策,在项目评审中主要负责分析项目必要性、与战略发展方向和宏观政策环境的匹配性,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必要性意见,牵头审核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下属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配合投融资部参与审核金融投资项目材料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2.负责集团公司投资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下达项目投资实施计划,向国资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并备案;牵头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调整年度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包括横道图)、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3.配合督察办督察项目进度及有关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对接重大科、重点办,牵头准备项目汇报材料;

  4.准备申报项目补助资金(中央资金、财政资金等)相关材料,配合投融资部准备专项债的相关申请材料;

  5.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需要上报协调解决的问题,牵头报发改、市重点办、管委召开项目协调会;

  6.申报和调整重大项目、城建计划、广西“五网”大会战等专项计划,负责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年终核验并准备绩效考核相关佐证材料,及时申请调整考核目标。

  7.负责组织集团产业投资项目前期策划,负责调查、搜集、整理和筛选有关宏观经济和产业环境信息,储备产业投资项目,按投资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规定上报产业投资项目有关材料;具体牵头负责学校转设等重大项目合作事宜。

  1.负责收集、汇总、分析、调整及上报部委办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相关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ERP系统数据更新及维护,包括收集项目投资进度、存在问题、现场照片及视频;

  3.负责柳州市重大项目库管理系统、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市政府重点项目督察系统、国家重大项目库、住建部城乡建设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3.组织开展公司固定资产项目前期的工作(土地一级整理项目除外),包括对接发改委、经发局、行政审批局,开展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4.对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地形测绘、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要点、用地规划意见等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集团公司各项计划有序、高效推进和按时完成,努力实现预期效果。

  (三)承接战发计划部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的委托、招标、审查、评审、报批、报建、等工作。负责对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委托交底、勘察设计过程跟踪、勘察设计成果范围、深度、功能、投资的质量和工期进行控制。

  (四)向工程部传达设计成果及技术交底工作,开展项目施工过程技术指导和设计变更、质量问题的会审、会签处理工作。

  (五)建立项目从启动、结束、过程重大节点、重大事项的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台帐。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总结经验得失。

  (六)积极主动开展对集团公司内部门、集团公司外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七)根据集团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收集论证和运用工作。

  (九)加强对部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现场安全交底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文本的编制、修编,对项目全过程建安成本监控;参与项目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

  (五)参与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建设价格测算及复核,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六)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标或采购工作,进行招标或采购文件报批,完成项目招标或采购工作,直至确定中标单位。

  (七)主持与招标或采购的中标单位的合同洽谈并签订发包合同;对重大合同变更进行审核。

  (四)负责办理经营性项目的公开交易相关手续,包括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批后实施意见、不占用林地的说明、土地竞买报名、土地公开交易竞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等。

  (五)负责办理土地一级整理项目前期手续(向相关部门申请列入城建计划/调整计划、规划意见的复函、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林地转建设用地报批)。

  (六)负责办理项目下达征地、征收任务手续;配合城区(县)政府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督促城区(县)政府实施集体土地及地面附属物的征收、补偿、安置。

  (七)负责征地拆迁项目补偿资金的申请拨付;项目征地征收拆迁资金预算的审核。

  (八)负责项目建设房屋征收安置房源的提供和管理,及配合提供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的材料。

  (九)负责接收城区征地部门移交的土地(包括已征未供未建土地),并按规定移交集团工程部和生态公司。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认真熟悉图纸、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工艺标准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开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资料归档直至质量保修期保修的施工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负责对承包商、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协调项目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四)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办理工程项目施工的相关开工手续,组织实施工程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七)积极主动开展对集团公司内部门、集团公司外单位、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制订的重点危险源安全措施、工程项目中涉及重点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执行情况。

  (五)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集团公司安全例会,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六)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对下属企业年度的安全履职工作进行考评。

  1.股权投资。负责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涉及的融资工作,包括向银行申报企业增资并购贷款、发行并购债等融资行为;寻求中介机构研究合作,编制股权投资项目相关的融资方案,协调战略项目计划部、财务公司、资产部等相关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报告、标的资产评估、抵押物评估等工作,并严格按照贷款用途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2.金融投资。负责集团公司基金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贷款、委托理财、保险产品投资、理财产品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事项的投资决策;在项目评审中主要负责对资本运作方案、投资方案审查和“退出”通道设计等,提出投资对策意见和建议,参与审核商务尽职调查报告、公司章程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3.固定资产投资。配合战略项目计划部对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年度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参与集团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筛选工作,分析项目资金来源,评估项目投资可行性,筛选有投资潜力及盈利机会的投资项目,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对策建议。

  (1)负责中国银行间市场融资产品、国家发改委融资产品、证券交易所融资产品及其他直接融资市场产品的申报发行工作并进行后续监控、分析、评估、管理。

  (3)负责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包括对拟申报项目进行包装,协调战略项目计划部、总工办、土地整理部、成本合约部、工程部、财务公司收集申报项目有关材料;将申报信息录入政府系统;配合尽调机构开展发行前项目尽调工作;审核专项债资金使用材料及记录使用情况;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后期相关检查工作。

  (4)定期对债券市场、公司直接融资情况进行分析,按时编制、报送内外部所需的各种融资报告。

  (5)与政府各级部门、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保证直接融资渠道畅通,确保资金到位。

  (1)负责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托、保险等间接融资业务,负责收集、研究与间接融资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金融信息并上报领导进行决策分析。

  (2)负责与银行、租赁公司、信托公司、保险机构等对接间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项目、资产进行包装,完成项目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就成本、期限、增信方式等进行谈判;追踪银行授信审批进度,按要求上报政府部门审批;办理融资业务所需的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及还款解押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抵押资产评估、资产投保、审计、可研报告编制等工作。

  (3)根据资金需求制定间接融资工作计划及推进方案,按时点按进度落实资金到位,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相关材料。

  (4)负责存续期间间接融资产品的贷后管理、贷后检查工作。包括:按指定用途向相关部门收集材料,协调财务公司严格监督用款,配合金融机构、审计机构进行检查工作等。

  (5)负责制定集团各子公司融资规划及融资方案,指导各子公司经营工作与融资业务发展相匹配,引导各子公司根据业务特点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合作,不断培育提升子公司融资实力。

  (6)负责规范化间接融资相关制度、流程及管理办法,确保间接融资各项工作合法合规不出风险。

  (7)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工作,制定储备项目融资工作推进计划,落实项目融资各节点手续满足金融机构要求。

  (1)负责开展资金管理及债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还本付息和项目用款使用的合法、合规、及时。

  (2)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配合做好贷后管理检查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资金分配、调拨及使用。

  (3)负责制定债务管理办法,并案管理办法做好存量债务分析及债务结构调整方案,编制并实时更新年度、季度、月度还本付息表,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确保不出债务风险。

  1.根据集团公司的决议,统筹开展集团公司资产证券化工作,开展IPO上市的前期可行性研究、编制上市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公司上市所需要各项规范化治理、券商选择、上市筹备、IPO申请等工作。

  2.负责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国际国内各类金融、资本、资金市场动态,研究各种现有及未来可能的金融工具。

  1.负责集团及子公司资产的统筹管理,完善集团资产分类台账及资产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制定集团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集团子公司、资产代管单位做好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2.负责集团各类经营性资产的管理授权,审核集团子公司、资产代管单位年度资产运营预算、经营计划;指导、考核集团子公司、资产代管单位开展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资产产权管理、股权管理以及集团各级子公司的改革改制、整合、重组、清算等相关工作;负责集团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管理;负责集团公司资产确权登记工作。

  4.编制集团及子公司年度管理资产(主要设备设施、房屋)的维修维保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改制企业剥离非生产(经营)性资产的清查和管理,负责改制后企业遗留问题处置及维稳事项,处理改制企业遗留的其他问题和职工购房问题。

  6.负责集团自管资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对代管资产单位的安全工作做监督指导。

  7.负责集团自管资产项目的物业服务选聘,以及对资产代管单位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