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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评价编制服务单位遴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6-01-23 02:22:44 来源:服务项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现就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城关镇隆光村隆光岛上98.881亩耕地完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泵房与设备:设置40㎡成品板房设备间(泵站)、智能施肥系统、过滤器、电控柜等灌溉核心设备:(2)管网工程:铺设各类输配水管网约18.4公里,并配套100吨储水罐及阀门仪表;(3)电力与控制系统:安装80kVA变压器,架设高压线路,配备配电柜、智能控制、传感器及安防设施;(4)田间建设:种植桑树94,46亩(含土壤改良、种植),修建机耕路总长720.72m(其中路面宽度3.5m机耕路380.03m;路面宽度2.5m机耕路340.69m),回车平台5个共计500m²,安装太阳能路灯19盏。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根据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确保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措施可行,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备案。

  2.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依照国家及地方水资源管理法律和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对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等进行科学分析论证,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确保论证充分、结论可靠,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审批。

  3.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依照国家及地方防洪、河道管理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及技术标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防洪影响进行科学分析评价,编制符合审批要求的《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确保评价内容全面、结论科学、措施得当,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或审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项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正式成果文件,确保满足项目报批进度需要。具体时间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确保报告的科学性、针对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最终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认可。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承担过类似项目(如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等)的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或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不少于1项)。业绩应与本项目类型相符或相近。

  1.报价须参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进行测算。响应单位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测算依据及基准总价。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包干价的报价方式。响应单位须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分项报价,清晰列明费用构成。此包干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报价表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内容应完整包含服务项目名称、对应服务内容、测算依据及基准价、最终报价金额以及服务周期承诺等关键事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需附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1.报名方式:采用纸质材料递交,所有材料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注明“城关镇隆光村桑园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报价材料”、响应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忻城县城关镇古乐路忻城县国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背楼101办公室项目管理部;

  建设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做综合评审。评审将综合考量响应单位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类似项目业绩经验、报价折扣率的合理性及服务承诺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单位。评选结果将另行书面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