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9月下发水土保持计划批复项目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06 03:53:09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水土保持计划批阅事项的规则,我局对

  如企业或个人对检查定见有贰言,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出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技能评定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单位承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出资项目批阅科(地址:市行政批阅局二楼出资项目批阅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任何相关的单位及个人,如对项目水土保持计划批复状况有贰言的,均可向我局反映状况,单位反映状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状况需签署实在名字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和邮政编码。

  我局对每批受理的水土保持计划批阅项目在赣州市行政批阅局网上实施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托付其他任何单位在其他媒体对请求水土保持计划批阅的项目进行一致公告展现等活动。如产生此类行为,均与我局无任何联系,请各相关的单位进步警觉,谨防上当。如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搜集依据,向我局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