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2-21 09:24:29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你公司《关于贺州市塘面路(潇贺大路至丹凤西路段)、静月路(白水岭至塘面路段)建造工程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备的请示》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公司报送的贺州市塘面路(潇贺大路至丹凤西路段)、静月路(白水岭至塘面路段)建造工程水土保持设备检验鉴定书、水土保持设备检验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向社会揭露检验证明资料各2份,报备资料契合《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过后监管标准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设备自主检验的告诉》(水保〔2017〕36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出产建造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办理办法》(桂水标准〔2025〕3号)规则,现予以存案。
请你公司加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备的办理和保护作业,并合作我局平和桂区水利局做好该项意图水土保持监管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