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2-29 12:09:31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道教学院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五、项目概况:拟投资5600万元,在天台县赤城街道仙都村琼台组新建浙江道教学院二期工程。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工程北侧空地,用地面积约4938平方米,拟建设一幢主体建筑、配电房及连廊,主要布设道法大讲堂、道教文化讲坛、文化历史长廊、多功能综合厅等。
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②优化工程布置或设计,对用地红线内国家级保护野生植物野大豆就地或迁地保护,并加强观测;施工结束后,应对植被进行恢复。③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时段和方式,工程项目施工避开保护动物活动高峰时段,防止噪声对生态敏感区野生动物的惊扰。施工器械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机械保养、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噪声、振动对周边动物的影响。④严禁在施工区及生态敏感区周围捕猎野生动物、随意砍伐树木。详见专项一。
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作物灌溉,严禁排入周边水体;②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重复用于冲洗机械;施工泥浆水及基坑废水汇集到沉沙池中,采用三级沉淀的方法,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
近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作物灌溉,远期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近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远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磷、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①施工单位一定要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工程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基础打桩应采用静压桩,不得使用冲击式打桩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做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发生;②因项目所在地位于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声环境较为敏感,严禁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作业,高噪声工序必须安排在现状道教学院假期或周末等休息时间,避开教学敏感时段;③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如固定式空压机)和作业点,布置在远离现有道教学院的一侧。对固定声源进行全封闭隔声,安装一体化隔声罩或建造隔声房,要求隔声罩的隔声量不低于25dB;④设立高性能隔声围挡,建议采用双层金属板,中间填充高容重(≥80kg/m3)岩棉或玻璃棉的夹芯结构,隔声量可达25dB以上。围挡高度应不低于4米,围挡必须连续、密闭,底部与地面接触处要做好密封,防止噪声从缝隙泄漏;⑤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正常的情况下,禁止夜间施工,如因特殊原因必须要在夜间进行实施工程的,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更为严格的隔声降噪措施(隔声降噪量不小于35dB),必须确保场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同时不会对现状敏感点产生超标影响;⑥施工场地现场指挥,选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代替哨子;暂不使用的施工设备应及时关闭;避免在同一施工区域内,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提倡文明施工,最好能够降低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实施工程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⑦各类施工设备采取错时、间隔施工方式;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做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总体而言,在建筑施工期间向周围排放噪声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来控制,同时不会对现状敏感点产生超标影响。根据初步预测,昼间施工整体隔声降噪量应不小于25dB,夜间施工整体隔声降噪量应不小于35dB。
①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节能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尽量布置在地下室及室内,对空调室外机等室外设备,在设备基础下设置减振垫等。
②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按时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按时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①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钢板围护和喷雾装置;②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分片区、分阶段施工;③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④土方机械开挖和回填施工区域周边应合理布置喷雾装置,喷雾装置的喷射角度应以有效抑尘为原则,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灵活调整;⑤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⑥必须配备洒水车,对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定期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湿润,进出口设置降尘喷雾设备,抑制道路扬尘污染;⑦在土方运输行进路线沿线及施工现场进出口位置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⑧土石方运输必须严格限制超载,做好防泄漏处理,避免沙土沿途泄漏,造成二次污染;⑨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确保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持良好工况;⑩对装修废气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型涂料,同时也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包装袋、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建筑设计企业应妥善安排集中收集后回收再利用;余方、沉淀沉渣运至浙江道教学院建设范围内回填利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回填所需土石方约1.50万m3,本项目余方、沉淀沉渣合计产生量约为1.31万m3(<1.50万m3),故能全部用于回填;③危废(隔油浮油、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油漆桶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作,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