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水保计划编制规范

发表时间:2026-01-22 02:16:22 来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法令》第十九条规则,要求占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许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计划陈述书;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缺乏10公顷而且挖填土石方总量缺乏5万立方米,或许挖填土石方总量1万立方米以上缺乏5万立方米而且占地面积缺乏10公顷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计划陈述表;占地面积缺乏5公顷而且挖填土石方总量缺乏1万立方米的项目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一起参照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变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定见》文件精力,对占地面积缺乏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缺乏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处理水土保持计划批阅手续,要求出产建筑设计企业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作业。

  占地面积五十公顷以上或许挖填土石方总量五十万立方米以上的,应当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批阅;其间,触及国家和省水土流失要点预防区和要点管理区的,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任部分批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