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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尧星紫园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6-01-24 02:33:09 来源:bob全站app应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核检查,经质疑、讨论和研究,形成了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11月5日予以本项目备案(项目代码:-47-03-022460),建设地点位于襄汾县,北为迎宾路,东为复兴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24′38.81″,北纬35°53′21.33″。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1931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7.9万m³,其中总挖方量50.88万m³,总填方量7.02万m³,余方43.86万m³。余方全部运至襄汾县宇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襄汾县煜兴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579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5843万元。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开工,于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一)原则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原则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原则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1122m2;原则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原则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三)项目区位于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原则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防治区;原则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五)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

  (六)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的规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该工程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51121.14m2,同意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448.8元。

  三、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依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防治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实施工程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襄汾县水行政主任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尽快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该依据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许可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你公司应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襄汾县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行政许可决定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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