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用水权买卖负面清单(试行)

发表时间:2025-10-23 07:28:20 来源:水土保持监测

  中国日报10月22日电 为实在加强用水权买卖监督管理,保护用水权买卖商场杰出次序,近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水权买卖负面清单(试行)》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列出10种制止或不得展开用水权买卖的景象。

  1.用水权归属尚不清晰的区域、取用水户、灌区内灌溉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户,不得作为转让方展开相应水源的用水权买卖。

  2.区域拟买卖水量超越可用水量结余的,取用水户拟买卖水量超越节省的取水权或有偿取得的取水权结余的,灌区内灌溉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内用户拟买卖水量超越用水权结余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制止作为转让方展开相应水源的用水权买卖。

  3.存在未经同意私行取水、未按取水答应规则条件取水等违规取用水行为且未按要求完结整改的取用水户,制止作为转让方展开取水权买卖。

  4.列入国家工业系统调整辅导目录中约束类和筛选类的建设项目,相关取用水户制止作为受让方展开取水权买卖。

  5.不符合节水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或许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取用水户,制止作为受让方展开取水权买卖。

  6.拟买卖两边因不具备天然或人工水力联络形成受让方没办法运用转让方用水权的,不得展开用水权买卖。

  7.拟买卖两边监测计量条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影响用水权买卖水量交割与核算的,制止展开用水权买卖。

  8.在取用水范畴存在招摇撞骗等严峻失期行为,且被列为取用水严峻失期主体的取用水户,在未完结信誉修正前,制止展开取水权买卖。

  9.抢占居民生活用水、农田灌溉合理用水、河湖根本生态用水的,形成或加重地下水超采的,以及可能对第三者或许社会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危害的,制止展开用水权买卖。

  告诉着重,对列入负面清单的景象,要实在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禁止展开相关买卖。对负面清单之外的景象,鼓舞展开买卖,加大支撑力度,简化行政程序,安稳商场预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