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6-19 10:38:00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我单位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对“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的环境质量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做了监测,并自行编制完成了《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现根据《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利川市元堡乡东槽村,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104.8万元,矿区面积为0.1343km2,开采深度+1596至+1495m,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多排孔挤压微差爆破,公路开拓运输方式,矿山开采规模95万吨/年,矿山不涉及石料加工,仅为原石出售。
2022年3月我单位委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8月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下发了关于《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利环审[2022]15号),2022年9月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了排放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422802MA49MCUX6U001W。工程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检测期间我单位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检验测试的工况要求。
环评阶段为租用利川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加工厂进行石料加工,实际建设过程中为原石直接外售,不涉及石料深加工;办公楼由矿区范围内变更至矿区外西北侧270m处,降低了矿区粉尘及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排土场面积增加了3664m2。工程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根据现场情况略有变动,但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本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和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调试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已施肥处理;施工弃渣已进行综合利用和及时运至排土场填埋。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也未发生环境纠纷。
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石料加工,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及运输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配备潜孔钻1台,自带收尘设施,配备洒水车1台,矿区出场公路与产业路衔接处修建车辆轮胎清洗池,定期对道路及主要产尘点进行洒水降尘,外运车辆由运输公司负责,且现阶段多采用新能源电车运输,大幅度的降低了燃油废气的产生。
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我单位已在办公楼修建了20m3化粪池一座,生活垃圾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未外排。
矿区内4户居民建筑已拆迁,周边300m范围内无居民分布,工作人员配备了耳塞等防护设备。
矿区北侧设置了1处占地约6147m2排土场,前期施工产生的弃渣均置于排土场内,并做到了压紧压实,后期随着矿山开采进度的推进,逐步实现边开采边复垦,矿山弃渣可用于回填采空区。
办公楼设备房内单独设置了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针对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进行单独收集,因现阶段尚处于开采初期,暂无危险废弃物产生,已与湖北省安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协议。
1、项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本次未检测废水。
2、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根据检测结果可知,矿区周界外TSP浓度最高点能够很好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潜孔钻、装载机、运输车辆等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生产的噪声。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分布,且东、南、西三侧均为山林,本次验收检验测试仅检测北侧厂界,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弃渣均置于排土场内,并做到了压紧压实,后期随着矿山开采进度的推进,逐步实现边开采边复垦,矿山弃渣可用于回填采空区;办公楼设备房内单独设置了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针对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进行单独收集,因现阶段尚处于开采初期,暂无危险废弃物产生,已与湖北省安祖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协议;生活垃圾经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次未检测固(液)体废物。
1、项目地旁边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达到《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北侧最近居民处TSP补充检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良好,北侧最近居民处检测结果能达到《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1类标准。
湖北省利川市元堡程火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完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我单位认为本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环保验收。
2、对各种污染治理设施常常检验核查,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使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采取植被恢复措施,边开采边复垦,并每年预留矿山恢复资金,定期对矿山进行生态恢复。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