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0-29 10:17:12 来源:bob全站APP产品展示
《甘肃岷通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批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甘岷通发〔2025〕26号)收悉。我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和法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定西段项目位于定西市通渭县、岷县,为新建建设类项目。路线道、天桥23座、隧道14885.86 m/6座,沿线处、停车区1处、隧道管理站2处、管理机构1处、隧道变电所7处、地上风机房1处。工程总占地608.91hm2,其中永久占地434.12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254.36万m3,其中挖方2326.68万m3,填方927.68万m3,弃方1399万m3,设置弃渣场23处。工程总投资109.3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63.5亿元。工程计划于2025年11月开工,2029年10月完工,建设总工期48个月。工程设计水平年为2030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6.4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1%,表土保护率90.26%,林草植被恢复率95.26%,林草覆盖率24.13%。
(六)同意弃渣场设置方案。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深化细化弃土场设计,严格落实相关保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工程安全,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七)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5731.1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852.46万元(通渭县736.29万元、岷县116.17万元)。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切实落实项目余方处置方案,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依照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的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控施工期间会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及通渭县、岷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出现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出现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理应当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筑设计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30天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七、建筑设计企业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送项目所在县(区)水行政主任部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任部门要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做好跟踪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水土保持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