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11-06 21:59:44 来源:服务项目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报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批准。
(1)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依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及时委托拥有相对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3)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将水土保持相关设计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并单独成章。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依据水土保持工作要求,需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并将水土保持方案的内容汇总到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2)初步设计单位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将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落实到初步设计文件中,并独立成章(篇),最重要的包含各分区的具体防治措施,做到定位、定量的要求,以满足招标的需要。
指项目区范围内剥离表土的利用量占总量的比率。利用量包括在本项目和相关项目中的利用量。
指项目建设临时征占地与永久占地面积的百分比。临时占地包括施工道路、施工生产区、施工生活区、临时堆土堆料场、取土采料场、弃土弃渣场等。
指项目区内地表径流利用量与总径流量的百分比。地表径流利用量最重要的包含施工利用、绿地灌溉、下渗、补充景观用水等不排入公共排水系统的雨水量。
指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利用的开挖土石方在本项目和相关项目间调配的综合利用量与总开挖量的比例,允许有时空上的差异。
(3)对主体工程的选址、总体布置、施工组织、施工工艺等比选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论证,对主体工程提出优化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推荐意见。
指施工降水利用量与施工降水总量的百分比。施工降水利用量主要指施工利用、绿地灌溉、下渗等不进入公共排水系统的施工降水量。
指项目区内不透水材料硬化地面面积与外环境总面积的百分比。不透水硬化地面最重要的包含硬化不透水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停车场、广场等,外环境总面积指项目区内除建筑设施占地以外的区域面积。
(5)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提出植物措施抚育和工程措施的管理要求。
除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外,还应达到表6-1的规定。
指采取绿化措施边坡面积占可绿化边坡总面积的百分比。采取边坡绿化措施的面积包括已经覆盖和未来两年能够覆盖的面积,均以坡面展开面积计算。
本部分内容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基础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7)基本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对主要防治工程的类型、布置进行比选,确定合理的防治方案。按防治工程分类进行典型设计并明确工程设计标准,其中植物措施按照园林绿化标准,并估算工程量。
(8)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项目、方法、时段、频次,初步选定地面监测点位。
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及各分项投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实现情况及损益分析主要结论。
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可行性,对设计、施工及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提出水土保持意见和建议。
(1)房地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一般分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四个阶段。
(2)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审批前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有水土保持章节。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做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应有水土保持章节。施工图阶段应进行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施工图设计。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式》(GB/T15772—1995)。
泛指所有自然土壤的表层部分,为植物根系密集而有机质丰富的土层,一般厚20~30cm,生物积累作用较强,含有较多的腐殖质,肥力较高(盐化土壤及侵蚀土壤的表土层除外)。
指项目建设征占地红线)进行土石方平衡分析,提出土方来源、弃渣处理去向,并通过项目区及周边现场勘察提出优化方案,加强弃渣的综合利用。
(6)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水土流失的环节、因素,定量预测水力侵蚀、风力侵蚀量及分布,定性分析开发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类型及程度,尤其是遇不可抗力可能带来的水土流失灾害的分析。
1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表a1附表a1北京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填表日期总编号年编号项目名称所属二级流涉及区县涉及乡镇村涉及水系小流域项目规模总投资万元土建投资万元动工时间完工时间设计水平年项目组成建设区域长度面积mhm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地貌类型土壤类型气候类型植被类型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新增水土流失量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防治目标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植被恢复系数林草覆盖率地方防治目标土石方利用率临时占地与永久占地比表土利用率硬化地面控制率雨洪利用率边坡绿化率施工降水利用率防治措施分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投资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独立费用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监测费万元补偿费万元方案编制单位建筑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电话法定代表人及电话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22编制依据包括法律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1)在接受建设管理单位委托后,要及时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并告知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及时告知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和《北京市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拆迁与安置、投资及进度安排等几方面做介绍。
(5)对主体工程的总体措施布局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初步解决思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有效控制和治理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服务宜居城市,保护首都生态环境,结合近年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制定本导则。
(1)项目主体建筑设施的组成、平面及竖向布局、建筑结构及形式。如是改扩建项目,说明与原有设施之间的关系。
(1)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具体到乡镇、街道,山区项目落实到小流域。无明确经纬度的,采用GPS进行定位。
(2)项目的建设性质,扩建还是新建,建设规模、工期、时序、投资;项目的品质定位。
简述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情况,说明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并明确有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问题。
(2)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土石方开挖、填筑及流转情况,明确渣、料场的位置,如有变更需进一步说明原因。
(3)对土(石)料场及弃土场做测量、绘制地形图。如有其他用处,需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弃渣利用协议。
本导则是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业规程》(SL387-2007)等标准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制定的,以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房地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除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引用而成为本导则条款,所列引用标准随后所有的修改或修订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